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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邓洲、刘诚睿)6月29日上午,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与武汉市尚信公证处举办涉企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制度会签仪式。
涉企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制度主要适用于行刑衔接中拟移送行政处罚的案件、拟作出合规考察的案件或损害赔偿金额有争议的案件,是践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
为深入贯彻认真执行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洪山区检察院与武汉市尚信公证处就公证进一步参与检察事务辅助工作,试行涉企刑事案件适用保证金提存制度,制定工作意见。
《意见》称保证金提存制度,是指涉企刑事案件犯罪嫌疑单位、犯罪嫌疑人有赔偿、退赃意愿且有赔偿、退赃能力,但因退赃数额暂时无法确定、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诉求没有得到满足、双方矛盾激化或者无法与被害人取得联系等原因而未能达成赔偿协议,犯罪嫌疑单位、犯罪嫌疑人主动表明赔偿、退赃意见并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向公证机构提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赔偿金额。
也可以是涉企刑事案件犯罪嫌疑单位、犯罪嫌疑人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自愿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作为法院判处罚金、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的执行保障;以及符合条件的涉企刑事案件犯罪嫌疑单位、犯罪嫌疑人申请企业合规改革时自愿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用于合规考察验收通过后支付第三方费用,检察机关视情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变更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不起诉决定或提出从轻量刑建议。
尚信公证处司法辅助中心对《工作意见》进行了解读。洪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介绍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运行情况。第二检察部介绍了建立涉企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建议,进一步明确该项制度的适用规则,就该制度的处置流程、适用方式等方面提出了优化建议。
洪山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表示,该项制度充分体现了保障企业需求的司法温度,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将大力支持该项制度的落实。
洪山区检察院将在涉企案件办理中探索适用该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进行制度优化和经验总结,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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