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
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解读
(资料图片)
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所购房产存在尚未结清的抵押贷款,原做法是必须由卖方先结清原贷款并解除房产抵押,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了降低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以“带押过户”方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来清偿原贷款。现对《通知》解读如下:
01
“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的优势
01
降低交易成本,减轻还贷负担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卖方无需承担拆借结清住房贷款资金的利息支出,既有利于卖方尽快回笼资金,又能切实有效的降低交易成本。
02
简化交易流程,缩短交易时间
“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在没有结清原住房贷款的情况下就可以进行过户和办理公积金贷款,简化了二手房交易流程。把旧模式的卖方房贷结清、抵押注销、买方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设立五项业务聚合在一起完成,大大压缩了买卖双方的办理时间和跑腿次数,提升了交易效率。
03
保障资金安全,降低交易风险
在“带押过户”政策出台之前,卖方会要求买方先支付购房款用于结清卖方房贷再办理过户手续,这对于买方来说,不仅经济压力大,还会产生一定的资金风险。而“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须卖方先结清贷款,买家就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降低了潜在的交易风险。
02
“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适用范围
01
所购买住房位于宁德市行政区域内;
02
原贷款包括宁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或者受托银行发放的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及公积金贷款,且卖方(原借款人)已取得原贷款银行同意开展“带押过户”确认函。
03
原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非最高额抵押合同。
04
所购住房已取得权属证书,不存在除原贷款抵押以外的其他权利限制,可以正常设立抵押;
05
先试行同行办理,即原贷款银行为建行东侨支行,则办理“带押过户”的受托银行也为建行东侨支行。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开放跨行办理。
03
办理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二、原贷款借款合同;
三、原贷款银行同意办理“带押过户”的确认函;
四、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资金优先偿还承诺函;
五、房屋买卖合同;
六、首付款凭证(含资金监管协议);
七、卖方产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八、卖方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九、借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十、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十一、借款申请人一类银行借记卡(主贷人);
十二、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证明;
十三、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
十四、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材料(符合二孩、三孩贷款政策的需提供);
十五、《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12个月的公积金缴存明细(申请办理异地贷款的需提供)。
04
办理流程
提示
1.申请人按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支付首付款。若首付资金未进行监管,且公积金(组合)贷款审批金额不足以结清原贷款余额的,由售房人提前偿还不足部分;
2.兴业银行无法办理带押过户公积金组合贷款。
来源: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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